臺中市112年度學校環境教育人員24小時研習

發佈日期 : 2023-04-2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4-27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發佈者 : 賈訓育組長
一、 依據環境教育法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辦理。
二、 為協助本市學校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本局爰規劃辦理旨揭課程,若學校未有取得前開認證人員或已取得認證人員已調校、退休者,請務必派員出席(1校不限1人參與課程),另本課程亦開放學校校長及校內主任或衛生組長報名參與。
三、 本課程原則以本市所屬高中(職)以下學校優先錄取;另開放中部轄內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大學、大專校院及國立小學及鄰近縣市人員20個名額參與,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等機關協助轉知所屬報名參加,並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四、 如有停車需求持本函文置於車輛擋風玻璃處即可停車。
五、 檢附旨案計畫及停車位置圖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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