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本府衛生局推動本市婦幼健康服務事宜

作者 : 洪惠文 發佈日期 : 2024-07-1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8-28
一.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下稱該署)於今(113)年7月1日起,針對7歲以下幼童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透過接受標準化篩檢工具訓練的醫師,於兒童發展關鍵年齡提供完整兒童發展篩檢服務。
二.為提升民眾對兒童發展認知,鼓勵家長帶家中嬰幼兒定期接受兒童預防保健及兒童發展篩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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