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 2025-03-2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3-31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發佈者 : 蔡人事主任

1、欲申請之教師請於114年4月1日(星期二)前先至人事室領取相關表件。

2、自行上網填報資料(不填志願):114年4月8日(星期二)上午10時至114年4月14日(星期一)下午5時

     ※網址:另行公告於教育局網站。

3、請於114年4月11日(星期五)前檢具下列表件向人事室提出申請:

 (1)市內介聘申請表(以A3紙張列印,申請人簽名+蓋章完成)。

 (2)教育局指定網址填載完整之報名表(列印簽名+蓋章完成)。 ※申請表之資料如與上網填報之資料不符者,以申請表所載資料為準。

 (3)教師合格證書(申請專長資格介聘者,應另檢具專長證明文件)。

 (4)本校歷年聘書或在職證明書。

 (5)本校考核通知書(108-112學年度)。

 (6)兼任職務證明書(先請當事人填列,於兼職情形旁用鉛筆備註於本校擔任導師或組長等各段期間)。

 (7)留職停薪同意復職證明文件(無留職停薪者免附)。

 (8)最近5年(109.04.15-114.04.14)在本校之獎懲令及獎狀(獎牌)。

 (9)最近5年(109.04.15-114.04.14)在本校之研習時數證明書。

 (10)切結書(同時申請市外及市內介聘者方需檢附)。

 ※以上表件請檢附正本及影本各1份,正本驗迄後發還,影本交由本室逕送介聘承辦學校複核。

4、選填志願:114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114年4月28日(星期一)中午1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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