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0年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專業知能研習「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之教、助合作策略」

作者 : 侯湘嵐 發佈日期 : 2021-01-1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1-13
主旨: 本局訂於110年2月3日(星期三)辦理本市110年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專業知能研習「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之教、助合作策略」,請協助轉知暨鼓勵貴屬相關人員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二、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一) 研習對象(按以下資格順序及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錄取):

1、 109學年度服務於本市之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2、 領有本市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培訓研習證書之人員。

3、 其他有興趣之學校教師。

(二) 研習日期:110年2月3日(星期三)。

(三) 研習地點:臺中市立啟聰學校(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1號)。

(四) 聯絡人:余怡老師(聯絡電話:04-25295933)。

(五) 報名日期:自110年1月13日至110年1月27日止。

(六) 報名方式: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報名。

三、 配合「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研習當日請參加人員配戴口罩及保持1.5公尺社交距離,並配合學校量測體溫、噴灑酒精或乾洗手液,如有發燒(額溫≧37.5 度、耳溫≧38 度)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者請勿出席研習。

四、 本案實施計畫,請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tc.edu.tw/)-組織職掌-各科業務-特殊教育科-熱門公告-「臺中市110年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專業知能研習-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之教、助合作策略實施計畫」下載。

五、 國民小學與其附設幼兒園應互相轉知本案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