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點

發佈日期 : 2025-09-1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9-19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發佈者 : 蔡人事主任

一、臺中市政府114年9月18日府授人考字第1140278509號函辦理。

二、適用對象: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

三、請本校適用對象於赴港澳前,依函示規定洽人事室辦理通報、登錄作業。

四、不分平日、假日赴港澳,行前應至人事差勤系統完成登錄,且不論公務或非公務事由,均應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並影送所屬機關學校留存。

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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