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26-01-1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1-15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發佈者 :
蘇訓育組長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1月13日臺教學(五)字第1150002457號函辦理。
二、 115年度反毒有功人士、團體評選標準及原則如下:
(一) 以民間人士、團體等優先,公務人員、公務機關及學校次之。
(二) 以第一線實際承辦人員優先,督導及協辦人員次之。
(三) 同一事蹟曾接受行政院表揚者,不重複列入具體事蹟表揚。
(四) 反毒具體事蹟以連續性、長期性事蹟優先,偶發性、短暫性事蹟次之。
(五) 社會形象良好者優先。
三、 各校倘有適合表揚者(以1名個人或1組團體為限,超過員額者,不予審查),填具推薦表1式3份、推薦名冊1份及25頁(面)以內佐證資料,請於115年2月11日(星期三)以前報局,由本局召開初選會議,選出1位名額代表本局參加「拒毒預防組」有功人士、團體遴選,無薦送者毋須函復,逾期不受理。
四、 表揚方式:獲選者以行政院名義製作獎盃及獎狀,於適當場合恭請總統或行政院院長頒發,獲選之軍職人員核予記功2次,獎狀不列入軍職人員候晉資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