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與加熱菸外觀辨識方式及說明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發佈日期 :
2026-05-2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5-21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發佈者 :
賈衛生組長
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電子煙全面禁止,加熱菸未經核定不得製造、輸入、販售與使用。未滿20歲者,不得吸菸,也不得購買、持有菸品、電子煙或相關產品。電子煙與加熱菸皆含有害物質,會危害健康、影響發育,請勇敢拒絕使用。
電子菸及加熱菸簡報.pdf
批次下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