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入學試場防疫措施暨考場平面圖公告

發佈日期 : 2021-04-0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4-09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發佈者 : 呂學務主任
確保參與鑑定之學生及家長健康,相關防疫規定依據110年3月8日中市教小字第1100016159號函辦理,重要訊息提醒如下:

●基本防護措施
一、考試前請鑑定學生主動通報旅遊史:學生應主動聲明在鑑定當日前14天內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地區旅遊史者:
(一) 符合「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實施之對象者,禁止參加鑑定。
(二) 符合「自主健康管理」者,應依照「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自主健康管理措施並配合主辦學校規定防護措施辦理。
二、試場於鑑定前將進行消毒工作,本次招生鑑定將不開放看考場。
●鑑定期間防疫措施
三、鑑定當日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訪客登記表資料( 如附件)。
四、請學生及陪同家長(僅限1位)提早抵達試場,以進行體溫量測工作。
五、體溫量測相關措施:
(一) 家長倘有發燒(額溫≧37.5°C)、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者,經耳溫槍≧38°C確認者,不得進入校園,由學校人員帶領鑑定學生至試場,並請家長連繫其他人員於鑑定完畢後至試場接送學生。
(二) 鑑定學生:
1. 屬自主健康管理未滿14天應確實評估是否有發燒、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或腹瀉,如有症狀則不得參加鑑定;無症狀者依規定全程配戴外科口罩參加及安排獨立休息場所。
2. 其他參加鑑定學生:如有發燒(額溫≧37.5°C)、咳嗽等症狀,經耳溫槍≧38°C確認者,應立即配戴口罩,並轉請試場醫護組(站)協助診斷,及安排獨立休息場所。
(三) 體溫量測正常(額溫<37.5°C)者,於右手手背上蓋章。
六、鑑定當日參加鑑定學生及陪同家長進入校園請戴口罩,且不設置家長休息區。請家長自行尋找通風處休息,且彼此間隔1公尺以上。
七、鑑定學生如戴口罩,鑑定過程中主試人員查核身分時,將請學生暫時取下口罩。
●其他注意事項
八、屬前述規範中不得參加鑑定而已完成報名者,請於鑑定前電話通知承辦學校,並得於鑑定日後起14日內檢具相關證明,申請退還報名費。
九、嚴禁隱匿旅遊史及個人身體症狀,如經查明屬實者取消鑑定應考資格,並依中央疫情通報作業規定,通報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相關規定處理。
十、嚴禁於試場及報到區內,使用具引發火源及燃燒性之器物(如打火機)。
十一、學生於鑑定後倘因發燒或身體不適住院,請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通報事宜。
鑑定工作將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暨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校園防疫專區」資訊,即時調整上述防疫措施,敬請家長及學生於鑑定當日配合試場相關防疫措施。

備註:
1.各位考生及陪考家長請注意:4月17日(六)當天上午07:40開始開放進入校園,請務必配合相關防疫措施,謝謝。
2. 4月17日(六)當天不開放校內停車,敬請各位考生家長配合!!如有停車需求,建議可停至民生路與繼光街交叉口公有收費停車場或學校周邊公有停車格。
110學年度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入學試場防疫措施暨考場平面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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