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臺中市徵集活動
第56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臺中市徵集活動
發佈日期 :
2025-03-0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3-02
資訊群組 :
一般教職員工
發佈者 :
張教師
一、 依據旨揭計畫辦理。
二、校內作品徵集至3/28(五)。
一、徵集對象:臺中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 幼兒 園學生 。
二、參加作品:
(一 )組別 共 8 組
1.幼兒園組:包括公、私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
2.國小6組:1~6年級各一組,包括公、私立國小、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3.國中組:包括公、私立國中、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 類別 不分類 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 、貼畫、 版畫、 美術設計均可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
(三) 創作別 個別創作 一 種創作類型。
(四 )主題別 1. 自由創作 、 2. 原住民族 文化 特色 。
(五) 徵集類組數:依據學童就讀年級分為 8 組 、 1 種 創作類 型 以及 2 大主題內容, 總計分為 16 類組 徵集相關作品。
(六)規格:
1.個人創作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紙張大小以四開 54cm.x39cm.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及裝塑膠袋。水墨作品請襯底在四開圖畫紙上。貼畫作品之媒材以 0.2 公分 ( 高 厚 度為限。
2 作品如為 版畫 型態, 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 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作品未乾 透者不收。
3 作品需為 學 童本人的創作品, 為使兒童體驗各種表現素材,請少用 彩色筆作畫。
(七) 主題內容 請依主題自行命題。
1.自由創作:以兒童積極經驗與感受、想像、觀察體驗、地方特色、
時事議題…等自主性表現為主,自行命題自由表現 。
2. 原住民族文化特色 以原住民族地區環境特 色與生活體驗、人文
活動祭儀、文化傳承…等,自行命題自由表現 。
三報名:
有意願參加者, 請於民國114 年3月28 日(星期五)以前將作品與報名表(請洽學務處訓育組索取校內報名表)送至校內學務處參加初選。
四、獎 勵:
(一)凡複選入選作品學生分別發給教育局獎狀乙紙獎勵。凡複選入選作品學生分別發給教育局獎狀乙紙獎勵。
(二)凡經複選入選作品參加全國決賽,得獎作品之凡經複選入選作品參加全國決賽,得獎作品之作者作者,另依據全國徵集辦法,另依據全國徵集辦法
給予獎勵。給予獎勵。
(三)凡經複選入選作品參加全國決賽,獲特優獎(相當於第一名)、優選獎(相凡經複選入選作品參加全國決賽,獲特優獎(相當於第一名)、優選獎(相當於第二名)之當於第二名)之指導老師指導老師,依,依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點點規定,特優者規定,特優者嘉獎兩次嘉獎兩次、優等者嘉獎、優等者嘉獎一一次。
五、注意事項;
(一)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二)每一學童每一創作主題限參加一件作品。
(三)送件作品需注意其完整性之保存,黏貼類避免零件之脫落,版畫類油墨需乾透避免粘黏他人作品,脫落或粘黏嚴重者將不予收件與評審。
(四)本市徵集入選作品將轉送參加全國決賽,作品均不退還,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
二、校內作品徵集至3/28(五)。
一、徵集對象:臺中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 幼兒 園學生 。
二、參加作品:
(一 )組別 共 8 組
1.幼兒園組:包括公、私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
2.國小6組:1~6年級各一組,包括公、私立國小、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3.國中組:包括公、私立國中、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 類別 不分類 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 、貼畫、 版畫、 美術設計均可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
(三) 創作別 個別創作 一 種創作類型。
(四 )主題別 1. 自由創作 、 2. 原住民族 文化 特色 。
(五) 徵集類組數:依據學童就讀年級分為 8 組 、 1 種 創作類 型 以及 2 大主題內容, 總計分為 16 類組 徵集相關作品。
(六)規格:
1.個人創作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紙張大小以四開 54cm.x39cm.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及裝塑膠袋。水墨作品請襯底在四開圖畫紙上。貼畫作品之媒材以 0.2 公分 ( 高 厚 度為限。
2 作品如為 版畫 型態, 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 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作品未乾 透者不收。
3 作品需為 學 童本人的創作品, 為使兒童體驗各種表現素材,請少用 彩色筆作畫。
(七) 主題內容 請依主題自行命題。
1.自由創作:以兒童積極經驗與感受、想像、觀察體驗、地方特色、
時事議題…等自主性表現為主,自行命題自由表現 。
2. 原住民族文化特色 以原住民族地區環境特 色與生活體驗、人文
活動祭儀、文化傳承…等,自行命題自由表現 。
三報名:
有意願參加者, 請於民國114 年3月28 日(星期五)以前將作品與報名表(請洽學務處訓育組索取校內報名表)送至校內學務處參加初選。
四、獎 勵:
(一)凡複選入選作品學生分別發給教育局獎狀乙紙獎勵。凡複選入選作品學生分別發給教育局獎狀乙紙獎勵。
(二)凡經複選入選作品參加全國決賽,得獎作品之凡經複選入選作品參加全國決賽,得獎作品之作者作者,另依據全國徵集辦法,另依據全國徵集辦法
給予獎勵。給予獎勵。
(三)凡經複選入選作品參加全國決賽,獲特優獎(相當於第一名)、優選獎(相凡經複選入選作品參加全國決賽,獲特優獎(相當於第一名)、優選獎(相當於第二名)之當於第二名)之指導老師指導老師,依,依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點點規定,特優者規定,特優者嘉獎兩次嘉獎兩次、優等者嘉獎、優等者嘉獎一一次。
五、注意事項;
(一)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二)每一學童每一創作主題限參加一件作品。
(三)送件作品需注意其完整性之保存,黏貼類避免零件之脫落,版畫類油墨需乾透避免粘黏他人作品,脫落或粘黏嚴重者將不予收件與評審。
(四)本市徵集入選作品將轉送參加全國決賽,作品均不退還,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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