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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幼兒114學年度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鑑定及安置工作說明

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幼兒114學年度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鑑定及安置工作說明

作者 : 洪惠文 發佈日期 : 2024-10-1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0-16 資訊群組 : 幼兒園
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幼兒114學年度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鑑定及安置工作,請有關需求家長詳閱附件。
(一) 申請對象及資格:
1、 年齡資格:欲安置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接受特殊教育服務,且出生日期符合實施計畫內表格所列之幼兒。
2、 設籍條件:欲申請優先安置者需設籍本市(原住民、經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轉介輔導之危機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不在此限)。
(二) 申請時間:113年11月4日(星期一)至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日不受理。
(三) 申請方式:
1、 檢附申請資料,郵寄/親送/掃描(擇一方式)至本市特殊教育網路及鑑定中心學前鑑定組(樂業國小內,地址:臺中市東區樂業路60號)。
2、 聯絡電話:04-22138215#820。
3、 傳真號碼:04-22129618(傳真後務必電話再次確認)。
4、 特教公務信箱:spcstaichung@spec.t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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